2013年10月29日 星期二

[演講心得] 資訊時代的倫理問題(舊文重貼)


日期:2012.12.18
演講者:戚國雄

本週的講者戚老師與大家討論了資訊時代的倫理問題。以前在念書時多少有碰過「倫理」的相關知識,包括專業人員從業倫理、資訊倫理等,但真的要說明「倫理」是什麼,又有一點說不清楚。所以我稍微找了一些關於「倫理」的資料。
倫理簡單來說就是「外在行為規範」,其並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而會隨著情境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規範;對於倫理問題亦會因為不同的族群(例如年齡、教育、性別…)而有不同的看法。倫理也是社會據以評斷個體行為、動機的「是非」、「善惡」的準則,是道德的最低標準,不具有強制的制裁力。
戚老師提出了「PAPA」來與大家討論資訊時代的倫理問題,此為Mason, R.O所提出之資訊時代四項道德議題Privacy(隱私), Accuracy(資訊精確性), Property (財產權), Accessibility(資訊取用)縮寫而成。這四項議題中,我個人對隱私、資訊精確性以及資訊取用較有感觸。
在隱私部分,主要探討個人資訊被蒐集、應用時應受到尊重的隱私權問題。剛好在演講隔天的資訊社會學也討論了ICT對個人隱私權的影響。在資訊社會學的討論中提到,現今的隱私權保障面臨一個挑戰:當使用者願意分享有關自己的資訊、資料時,要怎麼保障使用者的個人資料不會被誤用、濫用?資訊服務提供者應該要讓使用者能完全管理自己的個人資料,由使用者決定要不要公開、公開多少、公開的部分如何被應用等,同時確保使用者不願公開的部分不會被盜用、誤用。
身處於社群時代,大家或多或少都會透過各種社群媒體分享生活中的大小事,但這些資料對社群媒體的廣告商是非常有用的資訊,當他們透過社群媒體掌握到越多個人資訊,就越能提供符合目標市場的廣告,進而帶來經濟效益。雖然社群媒體一再強調,使用者分享的資訊、圖片、影音資料都屬於使用者,但又有誰知道社群媒體「真的」不會誤用、濫用那些存在他們資料庫裡、龐大的使用者個人資料呢?在尚未有完善的管理機制出現前,最妥當的方法大概就是「謹言慎行」、不隨意分享資料吧!
在資訊精確性部分,個人聯想到的是每天在網路上、社群媒體上不斷流傳的「網路謠言」,尤其是健康資訊方面的謠言。很多「健康資訊」寫得煞有其事,開頭多會冠上某某研究指出、某某專科醫生指出,或是舉出某個人的經驗來加深這則資訊的可信度,一般使用者在看到資訊後可能就順手分享出去,不太可能真的去翻出研究報告或是找到那位醫生、親身體驗者求證。倘若真的有人誤信了這些資訊而受害時,要找誰負責呢?大概也只能怪自己偏聽偏信吧!
最後說到資訊取用,聽到戚老師分享他以前大學時,需要查找有關「馬克思」的資料,結果發現不是被撕除、就是被塗黑,根本無法取得。這部分可能大家會覺得不可思議,但我自己確有親身經驗,所以我非常了解這個感受。國高中的時候是在大陸的台商子弟學校就讀,雖然是使用跟台灣學校一模一樣的教材,但是只要是「政治敏感」的內容,例如民國38年後一律改成西元、「中華民國」不是被塗掉就是改成「台灣」,「國旗」、政治人物的照片全部被塗黑,而「國歌歌詞」這一課整課被撕掉,更不用提在一綱一本時候的「認識台灣」、「公民」課程,根本就不能開課。雖然事後有補救措施(利用暑假回台灣上這些課…),但我個人還是覺得還是有差。不能自由的取得想得到的資訊,真的是很令人難過的一件事。
說到資訊取用又讓我想到之前唸到的案例:「美國通過兒童網際網路保護法」,要求接受政府補助的中小學及圖書館,在其連接網際網路之電腦安裝資訊過濾軟體」。這個案例對圖書館員來說,可以說是「道德的兩難」。不論我國的「我國圖書館員專業倫理守則」或是美國的「圖書館權利法案」,都提到圖書館員要拒絕任何不當的檢查制度,積極維護言論、思想及閱讀的自由;但網路上充斥著各式各樣的資訊,應該要保護兒童、青少年不會接觸到不適合的資訊,最好的辦法就是把這些不好的、不適合的資訊過濾掉,這樣兒童或青少年就不會因為接觸到不時和的資訊而影響身心靈健康。這兩種說法其實都有人支持,也不能說哪種說法是錯的;在提供資訊服務時,要扮演一視同仁的「提供者」、還是要扮演「資訊守門員」,是圖書館員都需要面臨的課題。關於這個課題,我個人覺得應該要回歸「倫理」部分,需要依照服務的對象及其需求,調整所扮演的角色,並沒有所謂「對/錯的做法」,而是「適不適合」的問題。

參考資料:
2.    蘇文娟(2007)。倫理意圖模式之研究-以資訊人員為例。國立成功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博士班博士論文,台南。